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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1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文日期: 2023-01-31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区执法局按照区委区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止目前,通过区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2条,领导参加区长热线接听11次,局长接待日7次。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1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文日期: 2023-01-31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区执法局按照区委区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截止目前,通过区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2条,领导参加区长热线接听11次,局长接待日7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浔区执法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截止目前,通过区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2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次,领导参加区长热线接听11次,局长接待日7次。我局在区级媒体公开动态信息709条,市级及以上政府公开网、报刊媒体公开动态信息170条,2022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252件,其中阳光热线1015件,政务网站3件,领导接听7件,受理中心来电201件,来信来访网信26件。按期受理率100%,按期处置率100%。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2.主动公开内容。

(1)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成员及分工

(2)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

(3)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

(4)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动态

(5)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报告

(8)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计划和规划

(9)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任免

(10)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年度报告

(11)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南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在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申请方式、受理程序”等告知公众。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新《条例》和《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规范完成两化专栏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相关工作均符合公开标准,及时完成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2.数字化管理。积极融入数字化管理的大趋势,依法公开相关数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局各科室报送信息、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委托专业人员编辑发布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本年度及时上传信息到“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18个栏目的有关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为群众办理各项事务提供便利。

2.公开方式多样化。推行网上公开方式同时,开通“局长接待日”线下互动栏目,确保信息公开有平台、有时效。

3.网站监管。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将工作细化,分解到人,责任到人,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和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组织各职能科室开展集中培训3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准,并纳入年度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接受第三方评估,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各科室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分管具体工作。确定信息公开管理员、审核员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门户条线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01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

1

0

1

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配备方面。近几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单位,目前专职人员配备薄弱,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下一步将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学习,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政策理论学习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很多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目前缺乏专业知识学习,对一些政务公开文件理解贯彻不够深入。下一步将通过集中学习和邀请专家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将文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方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对一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够全面深入公开。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费情形与收费文件依据: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文件依据《国办函[2020]109号》。


3442387-42109-358-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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