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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1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1-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总体情况2022年南浔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1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1-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一、总体情况2022年南浔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

南浔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浔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及时向公众公开《2022年南浔区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等。

2.管理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2022年南浔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权责清单,及相关监管情况等。

3.服务公开。公开与学籍、民办学校审批等有关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4.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

5.执行公开。及时公开财政信息、疫情防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在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南浔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申请方式、受理程序”等告知公众。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2022年,我单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新《条例》和《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规范完成两化专栏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相关工作均符合公开标准,及时完成“2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责任单位分工表”之义务教育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2.数字化管理。积极融入数字化管理的大趋势,依法公开相关数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局各科室报送信息、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委托专业人员编辑发布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局正在修改制定1条规范性文件《南浔区中小学生集中接送工作管理办法》。该文件正在进行修改备案,目前还未发布。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本年度及时上传信息到“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18个栏目的有关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为群众了解教育动态、办理各项事务提供便利。2022年,区教育局全年共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和通知公告等信息107条。

2.公开方式多样化。推行网上公开方式同时,在南浔教育信息网上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开通南浔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局长信箱”和“监督投诉”两个互动栏目,确保信息公开有平台、有时效。

3.网站集约化。按照《湖州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录入操作手册(南浔)》,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

4.网站监管。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将工作细化,分解到人,责任到人,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和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组织各职能科室开展集中培训3次,业务推进会、工作研讨会共计5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准,并纳入年度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接受第三方评估,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各科室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分管具体工作。建立浙政钉“工作群”、开展业务“培训班”,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队伍,确定信息公开管理员、审核员和信息员各1名,具体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各条线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已公开的信息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二是更新频率不高,个别栏目信息更新滞后。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我局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方便群众随时获知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费情形与收费文件依据: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文件依据《国办函[2020]109号》。


3441757-41169-33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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