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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区级第二批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南浔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各家庭农场提出申请,经各镇街初审和信用查询,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各镇街对家庭农场的申报(监测)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拟同意南浔练市西北园家庭农场等28家家庭农场申报区级第二批示范性家庭农场,湖州皓萱家庭农场等132家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南浔善琏父亲的菜园家庭农场、南浔李晓亮家庭农场2家家庭农场主体自愿放弃监测,监测不合格。
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或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科教信息科,联系电话:3023993。
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