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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湖州市南浔区行政复议局) 发文日期: 2023-01-12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2年度南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由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3-00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湖州市南浔区行政复议局)
发文日期: 2023-01-12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2年度南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由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

2022年度南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浔政办发〔2022〕28号)要求,由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浔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公开工作质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依照《条例》规定,通过南浔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政策法规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重大决策执行1条,组织机构内容5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规划总结4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回应关切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建议提案办理1条,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建政务公开工作组,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信息公开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源头管控,严格履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法定公开内容,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做好主题编辑、安全防护、内容审核、日常监管等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南浔普法及时发布相关民生普惠政策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资讯。 2022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针对整改反馈意见主动与区大数据局对接,针对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切实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渠道单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针对以上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坚持补短板,持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创新形式,做到公开更加精准,形式更加多样,重点更加突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实公开责任,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3436738-41965-354-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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