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3聚焦南浔/col/col1229211052/index.html公告公示/col/col1229211113/index.html
  • 公告公示
  • 当前位置:

    首页
    > 聚焦南浔 > 公告公示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22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9-09 来源:南浔区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南浔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浔政办发〔2015〕129号),《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浔财〔2018〕287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22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

湖江采字2022-023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2022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总金额约7亿元;

2、招标入围银行数量:8家;

3、定期存款期限分为:六个月、一年。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南浔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时间:2022年9月9日至9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均可)

(三)方式:免费在线获取。

七、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至9月16日17:00。

(二)报名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银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免费查阅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还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银行,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9:30。

(二)投标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银行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确认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2、“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

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9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102室进行电子开标评标。

因本次招投标为试行网上全程办理,为保证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仍实行双轨制。请投标银行于2022年9月19日9:30(北京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密封送达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电话:0572-287825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6室 

招标单位: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系人:潘璐 

电话:0572-3652995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电话:0572-3025813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十一、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南浔区人民政府公告公示  

2、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777号106室,联系人:沈旭,联系电话:0572-2889025。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

3364581-28423-133-公告公示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