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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征求《南浔区2022年第三轮“欢乐金秋—惠享南浔”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08-25 来源:南浔区商务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七条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南浔区2022年第三轮“欢乐金秋—惠享南浔”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方案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内容的,请于5日内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至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信函已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吴越,电话:0572-3010665,电子邮箱:331690214@qq.com。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附件:南浔区2022年第三轮“欢乐金秋—惠享南浔”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南浔区2022年第三轮“欢乐金秋—惠享南浔”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消费市场回暖向好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七条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及时间

1.活动内容:面向南浔区居民及域外来浔人群(部分券领取人员范围不限),针对南浔区内限上及部分限下商超百货、住餐、限上汽车4S店及古镇商圈单位,分商贸消费券、古镇商圈消费券、汽车数币消费券三类进行派发。

2.活动时间:2022年9月9日—9月30日,9月1日开始预登记,9月9日上午10:00正式发放。

二、发放平台

根据今年以来我区及市本级消费券发放经验,综合湖州市本地目前主流线上发放平台,结合数字人民币推广需要,为最大程度实现发放效果,本次消费券选择“南太湖号”平台发放。

三、发放金额

本次活动拟发放500万元,其中商贸消费券320万元,古镇消费券20万元,汽车消费券160万元。

四、活动对象

1.消费券发放范围:商超百货住餐券、古镇消费券可领取人员为所有在浔人员(手机定位锁定区域范围)、汽车消费券可领取人员定位不限。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南浔区内限上及部分限下商超百货、住餐、限上汽车4S店及古镇商圈单位,分别由区商务局和区旅投集团确定名单。

五、券面设置及领取规则

1.商贸消费券:共发放320万元,按满200元减70元、满100元减30元两种券面金额设置,分9月9日上午10:00及晚上8:00两场进行投放。用户下载并打开“南太湖号”APP,点击“欢乐金秋—惠享南浔”消费券页面,可在线领取,领完为止。每个用户每场最多可领取商超百货住餐券1张。

2.古镇商圈消费券:共发放20万元,按满50元减25元券面金额配置,游客在购买南浔古镇门票后,即可在游客接待大厅及徐家弄口扫码领取古镇商圈满减消费券,领完为止。

3.汽车数币消费券:共发放160万元,以数字人民币满减红包的形式发放,均为满减券。满减分档如下:

满5万元,享1000元数币红包;

满10万元,享3000元数币红包;

满15万元,享6000元数币红包;

满20万元,享8000元数币红包;

满25万元,享10000元数币红包。

用户在南太湖号平台上完成购买预登记,并选择想获取的满减红包和红包指定发放银行,活动开始后,红包定量投放,先抢先得。抢券后由指定银行发放到用户的数字人民币账户。

六、使用规则及重点事项

1.商贸消费券、古镇商圈消费券:用户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申领消费券后,可在指定商家进行实地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如申领消费券后一定周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商贸消费券核销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10:00至9月23日24:00。古镇商圈消费券核销时间为2022年9月9日上午古镇景区开园后至9月30日24:00。

2.汽车消费券: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出示数字人民币APP中对应的红包发放银行机构的付款二维码进行款项抵扣,并可通过其他方式支付扣除红包金额后的汽车尾款。每张消费券自到账时间起有效期7天,未核销完毕金额计入下一轮抢券;次轮发券金额视首轮消费券实际核销情况而定,直至消费券全部核销完毕。

3.重点事项:本次发放消费券仅限线下扫码使用,每笔订单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券不可进行充值、不兑现、不找零,逾期作废,不予补偿。涉及住宿需提前与酒店预约,房间数以酒店当天情况为准,相关价格以住宿当天实际价格为准。汽车消费券仅限购买个人非营运车辆,不可用于预定车辆,消费券适用车型以4S店认定为准。消费券按照达到满减条件的裸车开票成交价使用,每辆汽车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

七、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媒体资源,对消费券活动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充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引导正向社会舆论,刺激消费者欲望,确保活动效果。

2.强化评估督导。加强对参与商家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消费券使用实际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落实好促消费政策。

3.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商务、财政及发放平台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区商务局统筹负责本次消费券发放使用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消费券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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