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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模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浙江模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的“浙江模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的行政处罚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拟对浙江模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用2021年度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浙江模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于2021年8月9日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处以50000元处罚。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湖浔市监处罚〔2021〕373号,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此后,浙江模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进行了改正并履行了处罚决定,未因同类行为被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处罚。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故拟同意修改该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信息。故拟同意修改该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 日至 2022 年8月 23日,对公示内容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2-3361153,联系人:沈斌强,联系地址:南浔区千金镇向阳路矛调中心三楼西侧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