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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吴斌杰等4人嘉奖的决定
南浔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1年7月以来,吴斌杰、汪人立、张洪叶、章侣佳4名同志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畏生死、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用大爱之心和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南浔”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南浔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
给予吴斌杰、汪人立、张洪叶、章侣佳4人嘉奖
吴斌杰 男 1986年12月27日出生 南浔区菱湖镇思溪村前口坝120号
汪人立 男 1991年9月1日出生 南浔区和孚镇重兆村双元里52号
张洪叶 男 1987年12月10日出生 安徽省凤台县杨村后海村风火山128号
章侣佳 男 1989年11月11日出生 南浔区菱湖镇卢介庄村乱田路92号
希望被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平安南浔”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