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讯电梯有限公司对编号为湖浔(消)行罚决字【2019】0021、湖浔(消)行罚决字【2019】0022、湖浔(消)行罚决字【2020】0007、湖浔(消)行罚决字【2020】0008和湖浔(消)行罚决字【2020】0009的《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浔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内容已履行完毕。经核查,该公司已基本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未发现该公司被处罚的同类行为存在,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