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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浔区规划委员会第1次专题会议纪要
1月19日,区规委会主任、代区长程佳主持召开2022年区规划委员会第1次会议。常务副区长杨国志、副区长费学梅、党组成员卫良及区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华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规委会办公室关于《南浔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11项议题的汇报,并对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区规委会办公室的初审意见和规委会专家评审纪要,要求根据初审意见、专家评审纪要和本次会议精神,对规划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现纪要如下: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坚决执行规划,强化规划落实,突出城市设计在城市风貌管控和城市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城市的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批准实施的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如需调整须充分论证必要性后,重新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
会议要求,全域整治农房集聚点规划项目要以保护耕地为底线,合理利用现状水系布置水景,用地红线外不得擅自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不得占用耕地开挖水系造景。要坚持节约集约土地原则,严格控制户均建设用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参照农村未来社区标准,根据农房集聚点规模配建公共配套设施。
一、南浔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专项规划。
会议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要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为优先,充分保障规划落地效果和服务实效。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全域整治农房集聚点规划等规划衔接,细化近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指导养老规划实施落地。
二、南浔区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方案。
会议要求,安葬点位选址位置及规模应考虑乡镇实际情况,做好集中祭扫时期的停车场地和交通组织研究。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全域整治农房集聚点规划等规划衔接,确保规划方案的可实施性。
三、和孚镇新荻村全域整治农房安置点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明确配套设施用房位置、类型和规模,宜集中设置便于社区使用。应进一步合理布局,适当提高配套设施用房层数。优化安置点对外交通联系,减少近端式宅间道路,优化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的位置,方便居民就近停车,并适当增加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要复核垃圾分类设施要求和垃圾清运房规模,增加大件垃圾收集点及垃圾驿站设置,并征求区分类办意见。低层住宅形式不得设置为双拼。户型设计应充分考虑使用性与适老化需求。
四、菱湖镇千丰村全域整治农房安置点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项目紧邻青菱公路,应进一步做好交通组织分析,充分征求交警部门意见。要明确已建及新建建筑,分析配套服务用房需求和规模,布局位置应充分考虑使用便利性和安全性。要复核垃圾分类设施要求和垃圾清运房规模,增加大件垃圾收集点及垃圾驿站设置,征求区分类办意见。
五、菱湖镇2021-7号地块(工业功能区配套提升)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
会议强调,属地政府应抓紧调整控规并尽快落实各项前期手续,对后期使用用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会议要求,补充日照分析,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方可实施。补充室外活动场地和集中绿地。消防登高场地设置应硬化处理,建筑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传达室应按要求退让用地红线。按要求配建垃圾分类设施,充分征求分类办意见。要复核绿地面积和建筑间距,明确基地各出入口宽度和间距,满足规范要求。补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和尺寸应满足省标要求,同时应考虑工业园区实际使用需求。优化地面机械停车位设置,减少对沿路形象面的影响。建议增加半地下停车位并加大地下室开挖范围,提高地库利用率。优化地库柱网尺寸和车位设置,复核车位与柱、墙间距。优化建筑底层立面形式,严格规范平面功能。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确保建成效果和整体档次。细化住宅及配套用房空调机位的位置与形式。
六、菱湖镇2021-28号地块(菱湖智慧水务服务中心)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
会议要求,进一步核准各功能用房面积,满足占比要求。优化地面机械停车楼设置,避免影响沿路界面形象。优化非机动车地库出入口位置,避免与机动车交叉行驶产生影响。要复核机动车位数量,按照省标要求配建无障碍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优化道路路网体系,增加回车场地,满足通车需求,并按照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补充垃圾清运房及建筑垃圾收集点,充分征求分类办意见。优化建筑平面及竖向交通设计,增加卫生间、母婴室、E邮柜等配套用房,满足使用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结合空调机位形式和位置进一步优化外立面设计,适当增加建筑灰空间,提升立面层次。细化建筑外立面材质和色彩,整体应与周边相协调并具特色。北侧商业用房应按出让条件和合同约定明确并细化建筑平面功能,不得设置酒店、商铺等。进一步复核绿地率,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补充完善代征绿地和公共绿地景观设计,应由业主单位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七、硬长桥单元CD-04-01-04B-1地块(新奥燃气抢维修中心)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方案。
会议明确,地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按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会议要求,完善整体平面布局,明确场地边界,优化主楼与辅楼位置关系;优化地库出入口及非机动车停车区位置。补充垃圾清运及垃圾收集设施,充分征求分类办意见。进一步细化建筑立面形式,提高立面档次。复核空调外机平台尺寸,满足规范和使用需求。
八、适园单元CD-01-02-01A、CD-01-02-02A地块(頔塘南岸旧城改造项目西区沿河商业)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调整方案。
会议认为,从进一步深化两个沿河商业地块方案设计出发,项目东、西两个地块的机动车配建指标与东侧城市阳台统筹,对地下空间的利用更合理、更经济,故同意东地块不设地下室。
会议明确,两个地块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按容积率不大于1.4,建筑密度不大于50%,广场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
会议要求,项目地块紧邻大运河,应充分征求文物保护部门及水利部门书面意见并尽快落实各项前期手续。总体布局应与相邻地块项目整体考虑、相互呼应。沿大运河建设用地要求敞开面不小于30米,复核建筑退让岸线距离。补充公厕、配电房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满足规范要求。增加垃圾分类设施,并征求分类办意见。优化西地块地库出入口位置,补充交通影响评价。消防车道设计应满足消防规范。复核相统筹地块的总停车指标,确保满足省标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布置形式、尺寸、数量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按照标准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深化建筑立面细部设计,提升外立面品质,确保建成效果。补充完善頔塘滨水休闲带景观详细设计,注重南浔本地文化元素融入。进一步细化室外景观、小品设施、标识导引、夜景亮化等设计。
九、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调整方案。
会议认为,取消国际交流中心、书斋等建筑,增加管理用房、水利实验大厅和上水库等功能,调整党校、实训综合楼、水文化展馆、图书馆等功能布局、内部空间,是对总体布局的优化整合,有利于校园形象的提升和文化底蕴的彰显。
会议要求,充分考虑校园教学、旅游访学、大小型集体科研教学活动等需求,完善交通流线。加强内部管理,处理好校内和校外交通关系。充分结合学科特色和南浔地方文化,进一步深化建筑设计方案。外墙材质、色彩应严格比选,确保建成效果。深化绿化景观设计,充分利用现状水系,优化校园植物体系,营造校园和公园一体化的综合性大学。
十、华荣照明年产各类专业照明设备30万套二期基地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同意车间整体南移。
会议要求,沿联谊路出入口应考虑地块西侧一期厂区,避免合并后整体出入口宽度过大。东北角沿西城路出入口应充分考虑与桥梁、河道的关系。明确配套用房和办公区域,复核非生产性用房占比。门卫应按要求退让红线。复核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尺寸。补充配置装卸车位。优化建筑外立面设计,提升沿路界面形象。优化场地内绿化景观,明确围墙形式与位置,进一步复核绿地面积。
十一、新建南浔高中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会议原则同意新增职工宿舍和综合楼方案。
会议要求,项目应尽快完善各项前期手续,明确用地范围,红线外不得擅自占用耕地建设道路、开挖水系等。优化外立面设计,应与东侧已建宿舍楼相协调。进一步细化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平面布局,不得设置成套住宅、类住宅。
会议还要求,各项目设计方案应按交警、消防、人防、体育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专项设计。建筑无障碍设计、节能设计和太阳能利用设计等按国家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鼓励利用太阳能,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合理布置太阳能集热板、空调室外机等建筑附属设施,结合造型作优化美化处理,不得影响外立面造型,飘窗下禁止设置室外空调机位,空调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合理确定室外地坪竖向标高,保证各类市政管线接入,同时满足防洪要求。设计中贯彻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理念,积极采用透水铺装、绿色建筑、下沉式绿地、雨水调蓄等设施。单独编制市政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并报规划、建设、执法等主管部门联合审查。
出席:沈增赟 李广永 王培华 胡秉耀 姚小莉
陈炳龙 沈利明 叶伟强 朱 峰 孙国华
邱建敏 马海霞 冯 强 沈翀炜 姜建发
陈启学 李应万 王 军 沈 翊 虞 岱
吴 强 刘厚平 闵金良 周光宇 顾月洪
沈晓良 曹军军 褚利斌 李莲莲 徐 斌
邹 颖 胡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