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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和《关于开展南浔区2021年度企业主辅分离奖励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企业主辅分离奖励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向主管部门发出《绩效管理意见书》,要求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中。
附件:绩效评价报告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