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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6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湖州美登木业有限公司年产板材1000立方米、整木家居(免漆)2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浔环建〔2022〕107号 | 2022.12.15 | |
2 | 关于湖州市南浔通惠金洁链条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智能机器人专用链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浔环建〔2022〕108号 | 2022.12.15 | |
3 | 关于北辰(湖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降噪设备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湖浔环建〔2022〕109号 | 2022.12.16 | |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7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