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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2-03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文 号: | 练政发〔2022〕133号 | 统一编号: | ENXD-99C-2022-001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练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再修订)》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2-03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文 号: | 练政发〔2022〕133号 |
统一编号: | ENXD-99C-2022-0016 ENXD-99C-2022-001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括: | 练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再修订)》的通知 |
练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再修订)》的通知
练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再修订)》的通知
练政发〔2022〕133号
各条线、各行政村:
《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再修订)》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再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设施持续正常运行,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减轻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对环境的污染,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依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16〕47号)和《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浔政办发〔2019〕49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是指通过区综合验收的自建终端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含污水收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和纳厂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指行政村内部污水收集系统)。项目通过区综合验收后,应及时跟进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 镇、村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础信息库建设,对通过区综合验收的设施详细建档,建档内容应包括行政村名、自然村名,竣工图(管网走向、检查井点位),处理终端工艺,农户接入数量、化粪池改造数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息等。
第四条 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终端系统的“防堵塞、防渗漏、防破损、防故障”和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建立数据监测、巡查维修、设备更换等制度,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第二章 管理模式与管理体制
第五条 管理模式方面,我镇确定镇政府统筹监管、专业公司运行维护、行政村日常管理相结合的三级运行维护模式。
(一)千家万户管户内。因户内管网设施带有一定的封闭性,户内管网设施等由各行政村通过宣传发动,以村规民约的形式,要求农户自行管理维护好户内管网设施,确保下水不堵塞、管道不破损。因技术原因不能解决的,及时联系专业运维公司协助解 决。
(二)专业公司管运维。镇政府要通过统一招标或单独招标的模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运维服务公司对终端和管网进行运行、维护和保养。为确保运维的实效性,同一处理设施的终端和管网不得分割维护,并设置30分钟服务圈。专业运维公司重点要做好终端正常运行及管网、检查井、厨房清扫井等终端前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30吨及以上标准化运维的要对标建设(参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导则》),确保整个管网运行正常;同时协助农户解决户内管道疏通及修复。
(三)镇村两级强监管。镇政府、行政村作为农村生活污水的管理主体和落实主体,履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监管落实等责任,保护好处理设施与设备。同时要加强在美丽乡村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中对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终端系统的保护。
第六条 管理体制方面,镇政府是运行维护管理的管理主体,行政村是运行维护管理的落实主体,镇、村各负其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镇政府职责。镇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设立投诉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记录,指导各行政村完善“站长制”制度。同时制定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和对行政村、第三方运维服务公司的考核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开展定期指导、监管和考核,每月对辖区内的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巡查不少于1次,确保巡查全覆盖并做好运维检查记录,指导、督促行政村、农户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筹措落实好运行经费。每年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的频次根据最新省市区要求,对水质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终端制造企业或者第三方运维服务公司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出水水质达到要求。同时,督促第三方运维服务公司完成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做好标准化运维复核工作。
(二)行政村职责。行政村要在镇政府指导下,落实专人负责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对设施运行日常巡查,负责或参与对具体运维服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考核,配合具体运维服务单位开展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把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监督新建农房污水顺利接入,组织村民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出户井、清扫井及周边环境卫生等。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污水收集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内容。运维服务单位或行政村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及各类检查井、出户井、清扫井、化粪池等相关构筑物进行全面巡视检查。每月对格栅、各类户外检查井淤积物进行全面清理;对管网中出现的漏、坏、堵、溢等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和修复;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影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如路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及时进行抢修并上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办公室。
第八条 终端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内容。运维服务单位定期对 终端进出水水质、水量进行观察记录,并定期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排查检修;调节池(集水池)每半年至少清 淤一次,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在安全保障前提下,每年 对厌氧池进行一次人工清渣,并对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每三年 对分散式生态池(厌氧+人工湿地)进行填料的微生物菌类培养; 定期检查回流泵、提升泵、潜水泵、风机运行情况,按要求进行 日常维护;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定期检查电气设备、 电力电缆运行情况,保障运行安全;经常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 安全性;定期检查人工湿地植物生长状况,开展病虫害防治,及 时补种,及时清理杂草、垃圾,冬季对植物及时进行收割;定期 检查过滤系统是否堵塞,若遇堵塞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疏通。
第九条 建立运行维护管理记录制度。镇政府应督促运维服务单位做好相关记录,主要包括: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记录(包括巡查时间、范围、点位、设施运行及处理情况);重大故障、严重问题报告及处理结果记录;水质、水量观察记录;年度检修测试记录。
第十条 建立运行维护管理情况上报制度。运维服务单位应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自查监督工作,及时完成故障报 警及维修,定期或不定期向镇政府上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定期上报运行维护报表(包括处理水量、耗电量、巡查记录、设备完好率、设备养护记录等);及时报告重大故障、严重问题(如污水收集管网严重漏损需采取工程措施修复,终端出水水质、水量出现异常,设施设备严重故障需大中修等);因自然、人为因素可能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急需业主单位协调解决的事项。每月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办公室上报运维月报1次。
第十一条 建立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镇、村要通过组织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交底培训、委托技术单位专业培训、督促专业公司加强内部培训等途径,对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运维服务单位应在终端位置配置工程现场标识牌和运维管理公示牌,对设施运维范围、工艺、标准、巡检时间、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运维单位及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明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标识牌和公示牌的维护和更换工作。
第十三条 镇政府根据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实际结合南浔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有序改造更新设备设施,制定年度设备大修计划,逐步淘汰落后处理工艺,通过新建及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及管网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运维服务单位应健全运维平台建设,确保运维平台数据和区级监管平台数据有效传输;做好终端污泥处置解决方案,以更好保证终端污泥的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理,防止发生污泥二次污染。
第四章 资金来源与使用
第十四条 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经费,要通过财政挤一点、治污费中切一点、村集体筹一点、农民收一点、美丽乡村资金安排一点等办法,千方百计筹措好管理经费。
(一)在受益治理户运维资金补助方面,市、区两级财政各按照100元/户/年的标准,结合市、区考核结果,按文件将资金进行下发至镇财政。不足部分由镇政府按照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合同结合当年度考核结果予以补足。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零星维修及其余相关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由镇财政予以承担。
(二)农村生活污水年度大修计划由镇村两级商定,并报镇政府同意实施,并统一向上申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大修基金,剩余部分由政府或村自筹资金承担。
第十五条 市、区财政拨付到镇财政的资金由政府财政开设专户,支付给第三方的终端运行维护费与运维单位考核和各村考核结果挂钩,结合市、区补助文件,由镇政府统一考核并支付。镇财政拨付给行政村的补助资金,必须用于管网维护、终端电费、维护人员工资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范畴,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定期公开。
第五章 考核机制与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 市、区、镇采取日常督查、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行政村和终端运维公司进行督查考核。年度综合考评采取百分制方式,日常暗访督查占70%,年度考核占30%,加权得分作为综合考评得分,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良好;70—79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各行政村的运维费用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优秀的村按照补助标准的100%拨付,考核良好的村按照补助标准的90%拨付,考核合格的村按照补助标准的80%拨付,考核不合格且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村不拨付任何资金。考核达不到优秀的村根据考核结果相应减少补助,减少部分可用于对先进村的奖励。
第十八条 运维服务公司的运维费用拨付结合运维单位考核,与行政村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合同条款应支付运维费用结合市、区当年运维资金补助及按照行政村考核结果拨付执行。
第十九条 加强对运维服务公司的考评,并将对运维服务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运维管理招标及续签合同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中的有关具体规定和专业内容,由练市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及财政所进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修订)》(练政发〔2019〕59号)即时废止。
附件:1、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级)
2、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村级)
3、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4、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运行维护(第三方运行维护)实效检查表
5、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监督检查制度
6、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1:
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镇级)
组 长:顾月洪
副组长:潘晓明
成 员:吴 靖(党政综合办)
沈琴美(村镇建设办)
袁峰峰(农业农村办)
施旭明(社会事务办-卫生)
汤乐为(财政所)
叶 巍 (党建工作办-宣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沈琴美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晓飞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王祥祥、王伟强、梁贤贤、朱丰成、姚天娇、陆利鸿、彭新良、丁玉林
附件2:
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村级)
序号 | 行政 | 组长 | 负责人 |
1 | 大虹桥 | 茹金根 | 沈志宏 |
2 | 荃步 | 徐建方 | 陆 祥 |
3 | 钟家墩 | 胡建兵 | 沈建中 |
4 | 严家圩 | 蔡国祥 | 陆炜 |
5 | 慈姑桥 | 彭剑光 | 徐晨成 |
6 | 农兴 | 黄国兴 | 胡铠栋 |
7 | 水口 | 张玉林 | 朱玉良 |
8 | 姚庄 | 孙建斌 | 钱家伟 |
9 | 民安 | 张金泉 | 沈宏斌 |
10 | 新华 | 沈玉明 | 施忠良 |
11 | 车塔 | 沈新花 | 潘利明 |
12 | 施浩 | 王小妹 | 沈 卫 |
13 | 横塘 | 王元昌 | 沈建良 |
14 | 丰登 | 曹华伟 | 高伟锋 |
15 | 达井 | 姚明强 | 沈文江 |
16 | 朱家埭 | 沈悦明 | 杨滔滔 |
17 | 中心 | 陆雄泉 | 姚学根 |
18 | 金塔 | 金建祥 | 沈莉嘉 |
19 | 悦新 | 陆子良 | 朱伟伟 |
20 | 蔡家桥 | 姚新根 | 蔡剑荣 |
21 | 凌家堰 | 沈国强 | 姚新强 |
22 | 李家兜 | 曹掌荣 | 陈国锋 |
23 | 白水河 | 赵斌斌 | 劳欢焕 |
24 | 北堡 | 沈国通 | 张建群 |
25 | 杨树河 | 章会杰 | 吴月忠 |
26 | 松亭 | 沈宏飞 | 季华根 |
27 | 西堡 | 俞 伟 | 王国兴 |
附件3:
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行政村: 自然村:
项目 | 总分 |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组织领导 | 10 | 各行政村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村干部为设施专管员。 | 4 | |
各行政村与运维管理人员签订工作协议,有长效管理制度,组织上岗人员培训。 | 6 | |||
资金保障 | 10 | 各行政村确保运维资金专款专用,定期公开。 | 5 | |
各行政村及时足额发放运维人员工资,明确奖惩办法,落实奖励资金。 | 5 | |||
规章制度 | 10 | 加强督查考核,各行政村每月对所有管网、检查井、厨房清扫井、化粪池等设施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 4 | |
村设施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到位,考核制度健全,考核记录台账齐全。 | 4 | |||
各行政村把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 | 2 | |||
设施 维护 | 60 | 管网通畅情况:发现一处堵塞扣2分,一处破损或严重变形扣1分。 | 10 | |
接户井、集水井和检查井情况:1.井口发现一处有渗溢扣2分;2.接户井、集水井和检查井格栅是否及时更换、清淤、清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3.井圈井盖是否完好无损,发现破损或缺失每处扣2分。4.未按规定设置防坠网扣1分;5.发现1处生活污水排放口未接入接户井的或有雨水管接入的,扣2分。 | 10 | |||
终端运行达标情况:1.终端进水情况是否正常、湿地等排水是否通畅,发现一处进出水量异常、人工湿地堵塞扣5分;2.出水口水质是否达标,一处不合格扣10分;3.终端用于非处理设施功能的,扣5分。 | 20 | |||
终端周边环境情况:绿化养护,围栏、标牌设施养护,终端周围卫生,发现一处不到位扣1分。 | 5 | |||
设备定期维护更换、故障及时维修处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 | 10 | |||
对终端和管网情况检查记录情况,未按要求检查和记录扣1分。 | 5 | |||
社会评价 | 10 | 有效信访或政府阳光热线一次扣1分。 | 2 | |
省市区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3分、2分、1分。 | 3 | |||
省市区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一次分别扣5分、3分、2分;环保督查中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 | 5 | |||
合计 | 100 | 总计得分 | 100 |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练市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实效检查表(第三方运维单位) | ||||
行政村(盖章): 检查月份: | ||||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接户情况 | 1、接户井堵塞,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
2 | 管网情况 | 1、总管堵塞发现一处扣2分,支管堵塞发现一处扣1分; | 15 | |
3 | 终端情况 | 1、未对格栅或集水井进行定期清理,造成堵塞水泵,烧泵现象的,发现一处扣3分; | 25 | |
4 | 检查记录 | 对检查、维护、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未按要求检查和记录警告一次扣1分。 | 10 | |
5 | 业主单位评价 | 1、未及时有效地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开展运行维护工作,业主单位可酌情扣分; | 20 | |
6 | 社会评价 | 1、有效信访或政府阳光热线一次扣3分; | 20 | |
合计 | 100 | |||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