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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2年10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2791567、2633196传真: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可程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实木地板40万平方米、实木复合地板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绿色高端智造家具谷3号楼1层-4、2层-4、3层 | 湖州可程木业有限公司 | 湖州可程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 万元,租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绿色高端智造家居谷3号楼1层-4、2层-4、3层,合计15879m2,购置烘干窑、辊涂生产线、冷压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实木地板40万m2,实木复合地板10万m2的生产能力,实现产值2500万元,利税160万元。本项目现已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203-330503-04-01-107868)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 1、在木工设备上配备收集装置,将木工粉尘收集并经布袋除尘(DA001~DA004)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在辊涂线各产污节点安装集气装置并使用软帘尽量围合作业区域,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管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做好消声减振措施等 固废: 1、要求项目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其中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