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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2-0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区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2-0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区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南浔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区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xu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行政中心东2A楼209办公室,电话:0572-3023209,邮编:3130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化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及时向公众公开《南浔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等。

2.管理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南浔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权责清单,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监管情况等。

3.服务公开。公开与社团、民非审批等有关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4.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

5.执行公开。及时公开财政信息、疫情防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在南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南浔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申请方式、受理程序”等告知公众。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2021年,我单位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新《条例》和《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规范完成两化专栏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相关工作均符合公开标准,及时完成“2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责任单位分工表”中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2.数字化管理。积极融入数字化管理的大趋势,依法公开相关数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局各科室报送信息、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委托专业人员编辑发布的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我局没有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本年度及时发布“公告公示、两化建设、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规划总结”等有关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通过“南浔民政”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新闻资讯、政策解读、热点关注等方面信息181条。

2.公开方式多样化。推行网上公开方式的同时,通过“南浔民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各项政策文件等,根据民政救助政策性强的特点,在“南浔民政”微信上开设“六无六有”政策宣讲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解读,扩大群众知晓面。

3.网站集约化。按照《湖州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录入操作手册(南浔)》,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

4.网站监管。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将工作细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接受第三方评估,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3121718-41213-335-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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