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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2-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1-12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1年度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22-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南浔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1-12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2021年度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度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深入细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设置专员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南浔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规范、科学、准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完成目录调整。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网站集约化平台有关规定,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中被调整的目录和以前发布的文件进行完善,高质量完成录入、迁移、修改工作。

(三)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处理答复群众通过12345热线、手写信等渠道的来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杜绝漏办、延迟办理现象的发生,确保答复工作有专人跟办,责任到人。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门户网站发布流程,常规工作动态类栏目确保月均更新4条以上,常规政策宣传动态发布,工作成效按月更新。通过南浔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我局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其中部门动态75条,政策法规及其解读35条,公告1条,两化建设17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相关5条,财政信息2条,规划总结12条,监督保障2条,其他各类信息1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我局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条。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现信息公开一条登记一条,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安排专人定期对政务公开网站和公众号平台进行排查,着重突出发布流程是否规范、填写字段是否完整、信息是否存在错字别字等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利用已有的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构建以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常态化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医保待遇享受等政策咨询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结合“红色医保”宣讲队和大型广场活动等线下渠道,利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户外大屏、公交车视频等多种平台,加强政策覆盖面。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保障机制,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了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后续审核力度,加强常态监管,坚持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监测、月度排查、季度通报和年度考评以及分级备案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安排专人参加政务新媒体相关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同时严格把好信息公开“第一道关”,利用“周一夜读”等平台,开展保密集中学习,切实提高全局人员保密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众号等新媒体覆盖面不够广;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民互动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措施

利用群众办理线下办理业务、开展广场活动等机会,主动推广新媒体,扩大新媒体平台关注量,进一步提升线上宣传覆盖面。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利用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机制,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大互动交流力度,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和电话回访等渠道,提供业务咨询,业务投诉、意见反馈等功能,在涉及民生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3108422-41665-347-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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