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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南浔区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2021-04-26 来源:南浔区人民政府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将《南浔区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5月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区商务局。
    联系人:屠明华, 电话:0572-3019399

                    

                                                   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

                                                      2021年4月26日

 

 

南浔区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及经贸摩擦对企业的影响,确保全区外贸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十条政策意见。

一、推进企业做大外贸总量。鼓励现有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度发展较快企业予以扶持。

二、鼓励企业加大转引力度。支持现有内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现有生产型外贸企业进行工贸分离,引导企业国际贸易回归实现“南浔产南浔出”,对上述类型企业予以扶持。

三、加强外贸主体队伍建设。支持新招引生产型企业(项目)落地后尽快开展外贸业务。对当年度新注册且发展较快企业予以扶持。

四、培育高能级贸易平台。支持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平台做大做强,服务带动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打造对外贸易窗口区、外向发展新高地。对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予以扶持。

五、促进市场采购新型模式。对注册、出口、税收在南浔区的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贸代理企业等),当年度在湖州市范围内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经当年度认定备案的予以扶持。

六、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鼓励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对企业境外参展和参加我区目录内境内展的予以扶持,进一步加大企业参加“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展会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企业线上参展,对我区自主举办的线上展,每个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以数字化改革赋能稳外贸拓市场,推进南浔“云外贸”数字服务平台建设,对入驻南浔“云外贸”线上展览馆的企业相关费用予以免收。

七、鼓励企业扩大进口贸易。推动企业进口贸易发展,对当年度发展较快的企业予以扶持。加大进口平台培育力度,对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进进口贸易的予以扶持。对当年度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进口贸易示范企业予以扶持。

八、积极防范国际贸易风险。对建立公平贸易预警点、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的承办商(协)会予以奖励。为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企业防风险力度,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

九、加强贸易融资担保力度。建立“政府+信保+银行”合作机制,协调政策性担保公司及银行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融资服务,帮助外贸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切实提供资金流保障,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对“订单+清单”系统内企业,给予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贷款;需要担保的,担保费按照低于市场担保费用收取。

十、积极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商(协)会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进全区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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