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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宏安链传动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湖州宏安链传动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湖州宏安链传动有限公司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案”行政处罚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拟对宏安链传动有限公司2019年度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湖州宏安链传动有限公司因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属于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湖浔市监罚字〔2019〕199号,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此后,湖州宏安链传动有限公司进行了改正并交纳了罚没款,未因同类行为被我局处罚。鉴于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故拟同意修改该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信息。
公示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月10日,对公示内容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2-3992308,联系人:李炳法,联系地址:南浔区双林镇阳光大道111号双林市场监管分局205室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