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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1-04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发文日期: | 2021-12-28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南浔区实际,拟定划分我区行政区域内养犬实行重点管理区管理的范围。现将《关于南浔区养犬实行重点管理区管理的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1-04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发文日期: | 2021-12-28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内容概括: |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南浔区实际,拟定划分我区行政区域内养犬实行重点管理区管理的范围。现将《关于南浔区养犬实行重点管理区管理的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
关于《南浔区关于划定并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南浔区实际,拟定划分我区行政区域内养犬实行重点管理区管理的范围。现将《南浔区关于划定并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1日
公示电话:0572-3914257
南浔区关于划定并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南浔区实际,现将我区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通告如下:
一、养犬重点管理区
(一)东迁街道
重点管理区一:东至南浔大道,南至頔塘,西至富园路,北至强园路;
重点管理区二:东至九里桥河,南至湖浔大道,西至白米塘,北至頔塘。
(二)高新区(南浔镇、度假区)
重点管理区:南浔镇区南至湖浔大道,北至振浔路(包括华润万家),东至湖浔大道,西至南浔大道,含横街集镇、马腰集镇、三长集镇、城南社区、南浔古镇景区、适园路社区、百间楼社区、夏家桥社区、泰安路社区、镇东社区、辽里社区、辽里村、浔东村。
(三)练市镇
重点管理区:东至双宝桥河道、依多金别墅区,南至S13收费站、练悦线,西至浔练公路、竹子港河,北至S12高架新会路,洪塘集镇、水口集镇、荃步风景区。
(四)双林镇
重点管理区:东至外环东路、三新线,南至外环南路,西至教堂路、倪家滩路,北至双林塘,含莫蓉集镇。
(五)菱湖镇
重点管理区:东至龙湖路(外环东路)、秀溪路、东栅路、隆兴街,南至振菱路(练市塘),西至杭湖锡线(龙溪港),北至建国路、湖菱公路、菱新公路。
(六)和孚镇
重点管理区:东至旧重线,南至荻港村,西至湖山大道,北至高速东出口,含和孚集镇、长超集镇、重兆集镇、荻港风景区、重兆工业园区及陶家墩工业园区。
(七)善琏镇
重点管理区:东至三新线、南至展望路南、香莲路延伸,
西至哑子桥港,北至夹塘港,含山集镇、含山风景区。
(八)旧馆街道
重点管理区:东至太嘉河,南至潘塘路、横一路,西至旧重线,北至頔塘。
(九)千金镇
重点管理区:金陵路南至女儿桥、北至八角灵桥,汇丰路东至女儿桥、西至金鸡桥与上泽路交界处,菱新公路南至北庄漾桥、北至南窑桥大桥,三里塘东至红砖桥、西至南窑桥大桥。
(十)石淙镇
重点管理区:东至恒盛路,南至新墙莫线,西至敬堂璐,北至太君庙路。
二、养犬一般管理区
除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三、本区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照《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规定,规范养犬行为。
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本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南浔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可以调整重点管理区域并及时公布。
本通告具体施行时间以南浔区人民政府通告的施行时间为准。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