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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1-04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12-09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练市镇村级临时用人用工支出 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113305250025653474/2021-04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12-09 |
文 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225 |
内容概括: | 《练市镇村级临时用人用工支出 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练市镇村级临时用人用工支出 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2021年4月14日印发了《练市镇村级临时用人用工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练政发〔2021〕43号),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临时用人用工开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做细做实清廉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湖委办〔2019〕3号)、《南浔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规定村级临时用人用工支出遵循坚持“厉行节约、标准从严,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范围清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支出合理合规、公开透明。
(二)第二章开支范围及标准,村级临时用人用工支出是指村级用工开支中除合同约定、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项目等有规定标准以外的临时性用人用工支付款项。各行政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制定临时用人用工支出标准。特殊工种由各村一事一议确定支出标准。
(三)第三章列支程序,村级临时用人用工开支实行“四步走”程序,即“一天一登记”“一周一结算”“半月一公示”“一月一发放”。
(四)第四章工作保障,各行政村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要求执行临时用人用工支出,未经规范流程管理的,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不予入账。
(五)第五章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期间,如有上级要求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