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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南浔区旧馆街道新兴港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名称为南浔区旧馆街道港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