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息查询
发布时间: 2021-01-03 来源:南浔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一、法律依据
  1.国家: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05-01 第四条   第一款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款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2.浙江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2-15 第九条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及变更等信息。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二、服务对象
  个人。
  三、受理条件
  查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息的。
  四、办理机构
  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2.办理地点:南浔区人民政府(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东四楼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409办公室,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3.咨询电话:0572-3023617。
  4.
  
  外部流程图_23788外部流程图
  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通过当场、邮寄的方式,或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内提交查询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查询

  即办

  办理员

  对申请人提交的查询申请进行查询。

  记录查询结果。

  反馈

  即办

  办理员

  将查询结果当场或网上反馈给申请人。

  记录反馈情况。

  送达

10个工作日

  办理员

  根据申请人的选择,需要快递送达查询结果的,10个工作日内送达。

  六、咨询方式
  1.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南浔镇向阳路601号东楼4楼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409办公室。
  2.http://zxts.zjzwfw.gov.cn/wsdt/
  七、监督投诉
  1.投诉地址: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南浔镇向阳路601号东楼4楼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409办公室。
  2.http://zxts.zjzwfw.gov.cn/ws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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