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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备案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以下中医诊所备案—登记,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湖州南浔宏远中医诊所
医疗机构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朱坞村夏家兜Y6幢3单元西北起第一间
法人代表人:陆培祥
主要负责人:杨林生
诊疗科目:中医科******
登记号:PDY33935533050317D2122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