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动态
-
当前位置:
首页
电子招投标中围标串标嫌疑的解读
随着我国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广泛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在越来越多的地区得到广泛的应用,那么电子招投标平台有多厉害?
电子招标投标具有省时、高效、节约等诸多优点。
更厉害的是:电子评标系统中,增加了对围标、串标行为的甄别环节,通过围标串标计算机辅助甄别系统,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特征码识别、商务标雷同性检查、错误雷同性检查三项内容进行甄别,评标委员会根据甄别结果评审并认定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那哪些行为在电子招投标计算机辅助甄别中是被认定是具有串标围标嫌疑的呢?
1. 投标文件内容雷同(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实质性相同);
2. 文档作者或最后一次修改者相同;
3. 投标IP地址一致或处于同一特定区域;
4. 编写或上传文件的硬件设备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信息重复(使用同一台电脑);
5. 编写或上传文件的硬件地址信息出现交叉(使用同一个局域网);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差异化极大、或呈规律性变化;
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相近,但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解释;
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组成异常一致;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使用了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序列号相同)或都出自同一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