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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告

    日期:2020-02-02 来源:南浔区司法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浙江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区行政复议局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暂时关闭,暂停当面解答申请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服务咨询,暂停接收申请人当面递交的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服务申请材料,恢复时间视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请选择通过邮寄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可直接邮寄至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4楼行政复议局,邮编:313009,联系电话:0572-3010851。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2款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一般不召开调查会、听证会,必要时通过异地委托、函询、录音电话等方式调查核实证据、了解案件事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需到场办理阅卷等事项的,请事先与案件承办人预约,并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登记身份信息等防疫措施。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的规定予以中止,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公共法律服务的,请选择通过12348浙江法网、“12348”法律咨询热线、微信等方式预约、申办各项法律服务。群众通过以上方式申请的,都将通过统一平台流转办理,得到同当面办理一样的效果,办理过程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网上受理通道:

12348浙江法网  zj.12348.gov.cn

微信公众号:

zjflyz12348

涉及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代表可拨打电话0572-3916148进行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公证、司法鉴定业务的,当事人可与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电话预约,或访问微信公众号、登录网站进行办理。


湖州市华信公证处

预约电话:

0572-2022611

0572-2055755

微信公众号:

hzsgz


湖州市南太湖公证处

预约电话:

0572-2055751

微信公众号:

NTHGZC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预约电话:

0572-2290528

网上受理通道:

12348浙江法网  zj.12348.gov.cn


湖州市浙北司法鉴定所

预约电话:

13735107949

网上受理通道:

12348浙江法网  zj.12348.gov.cn


浙江商检司法鉴定所湖州分所

预约电话:

0572-2365071

网上受理通道:

12348浙江法网  zj.12348.gov.cn


生命重于泰山,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请相关当事人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防疫情、同护健康。


特此通告。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


2610632-28423-13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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