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当前位置:
首页
2020年南浔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示范点”完成创建
按照《湖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根据市美丽办、区治水办的统一部署安排,2020年南浔区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示范点”创建已完成。
目前南浔镇虹阳花园东侧餐饮集聚区、人瑞路古镇停车场周边餐饮集聚区、宴会中心和电商园及其周边、大中路商贸区、同心路飞龙小区商贸区、浔南新村二期商贸区6个示范点基本符合“污水零直排示范点”创建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1月3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受理时间为:8:30-17:00,受理电话:0572-30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