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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

    日期:2019-08-21 来源:南浔时报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坚决刹住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减轻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区教育局近日下发《区教育局关于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开展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本月,我区整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动再次加码,启动为期1个月的暑期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全区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和有偿补课等行为。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采取主动自查和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活动中,按照在职中小学教师管理权限和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限,各校(单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全面排查本校(单位)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社会培训机构是否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等。同时,区教育局将结合各校实际,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视情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深入学校、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了解具体情况,深化巩固全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完善与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的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集中整治重拳出击,坚持‘零容忍’态度,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违规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行为,一经查实,及时曝光与处理。

    《通知》明确,对于查实的违规教师,将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等,尽快作出相应处置;对于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培训机构,要固定证据并根据《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快处理。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查实的案例处理不及时,故意不配合、不支持、拖延时间以及“通风报信”等违反纪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单位)的责任。

    与此同时,全区教育系统将深化“铭记教育初心、静心教书育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全方位、多途径、重细节,挖掘中小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讲述好“我是新时代人民教师”故事,宣传好“静心从教好老师”形象,弘扬教师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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