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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湖州市南浔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9-2020年)
为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改善提高全区医疗卫生环境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72号)、《湖州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意见》和《湖州市南浔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湖州市南浔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全区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
一、现状分析
(一)基本概况
南浔区位于长三角腹地,区位优势独特,是湖州市接轨上海的前沿阵地。318国道和湖盐公路贯通全境,京杭大运河、长湖申航道和湖嘉申航道穿境而过,距离上海、苏州、杭州等大城市均为100公里左右。下辖9个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户籍统计总人口49.13万人,区域面积为702平方公里。
2018年末,南浔区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55个,其中政府办非营利性县级医院5家,建制镇(中心)卫生院9家,转制卫生院5家,民营医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47家,门诊部、诊所(医务室)77家,急救分中心1家。
全区医疗机构核定床位数1416张、实有床位1489张,每千人城乡居民拥有床位数3.03张。其中区级医院核定床位数979张、实有床位1039张,建制镇卫生院核定床位103张、实有床位95张。民营医疗机构核定床位334张、实有床位369张,分别占全区总数的23.59%、24.55%。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2683人,在岗执业医师(含助理)928名,每千人口医生数2.25人;在岗注册护士975人,每千人口护士数1.98人。
2018年区属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410.6万人次,出院人数为62231人次;南浔区医疗机构总收入为10.3亿,其中医疗收入8.16亿元。因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居民对慢性病防治需求较大。
(二)存在问题
1.医疗机构发展仍不均衡。
“十二五”期间,5家区级医院承担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而乡镇卫生院等普遍存在资源利用效率下降的问题,床位使用率处于较低水平面。同时,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较为缓慢,康复、老年、慢性病、中医等专科医疗机构发展滞后,服务能力较为薄弱,未能与综合医院形成有效的错位发展。
2.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压力大。
在鼓励社会办医的大环境下,近几年我区民营医疗迅猛
发展,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但新增的医疗机构基本上为小型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存在管理水平较低、规范意识较差、设施设备简陋等问题,上档次、成规模的大型民营医院缺乏,医疗服务能力总体偏低。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在人口老龄化,老年人照料、护理和医疗问题日益突出的形势下,探索在医疗机构内设置“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机构发展新模式;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设置原则
(一)坚持公平可及原则。以群众健康需求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以提高区域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在“控制总量,调整存量,
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前提下,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统筹规划设置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具有特色、资源稀缺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引导医疗资源整合提升,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水平。
(三)引导社会办医原则。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办医体系。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总体规划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开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优先设置非营利性和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着力提升民营医疗机构内涵建设,鼓励中小医疗机构联合办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区域影响力。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原则。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
保健特色优势,鼓励综合医院、卫生院以及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中医中药,同时合理布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资源配置。
四、医疗机构设置
(一)总体目标。通过合理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全区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考虑总体的卫生资源配置量及地域疾病分布特点,以提高居民卫生服务公平性。到“十三五”末,全区规划新增各类医疗机构67家,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数达到2.89张,整合医养结合床位数150张左右,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力争达到25%以上。
(二)分类设置
1.医共体建设。不断强化区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与沪杭名院的合作共建,强化科研创新,夯实技术功底,全力打造湖州东部规模适度、功能齐全、设备精良、人才充足、技术一流、服务优质的现代化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加快推进菱湖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练市人民医院的异地新建项目、双林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同时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不断提高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组建南浔区医疗集团,由南浔区人民医院牵头建设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覆盖菱湖人民医院、双林人民医院、练市人民医院、和孚镇卫生院、善琏镇卫生院、旧馆镇卫生院、千金镇卫生院、石淙镇卫生院,重组分级诊疗体系、重构管理体系,形成发展共同体。
2.院前急救机构。南浔区急救分中心挂靠区人民医院,不断完善区120急救分中心建设,配备10辆救护车及相应医护工作人员,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逐步形成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确保急救分中心与急救网点“车辆、人员、设备、技术、管理”五统一,实现资源利用最优化。
3.民营医疗机构。社会办医是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是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也是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增和存量调整的原则上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高层次的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老年医疗、康复、中医、五官科等非营利性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独立设置的区域共享中心。随着南浔中心城的延伸和区域分布,规划新增的专科医院主要设置地点为南浔、双林、菱湖或练市四大中心镇。已建3家民营医院要加强投入、规范管理,发挥专科特色,不断增强竞争力,逐步提升作为公立医院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
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按照市场需求情况适度发展,总体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鉴于南浔中心城区目前口腔类别医疗机构较多的情况下,新申请的口腔门诊部(诊所)要严格准入标准,达到设置标准的,根据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按照区域实际医疗服务需求逐步设置。
医务室是学校、企事业单位为内部职工、学生等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不得对外开放,其规划数量按实际需要设置。
所有新设置的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均须为新建房,用房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其他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重组或异地新建大型民营综合性医院,具体事项由投资方及区政府协商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突出公益。突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以保障社会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兼顾多元化医疗服务需要,按照中西医并重,综合性与专科特色、医疗救治与康复保健均衡发展的原则,做好医疗机构配置布局规划,提高医疗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公立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强化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增强公益性。
(二)整体统筹,科学配置。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对片区及建制镇统一规划,通过区镇村卫生一体化改革,统筹医疗资源配置,建设纵向服务,健全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提高资源共享度和利用率,增强医疗卫生服
务的整体性和均衡性,满足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多层次、
多样性需求。
(三)深化医改,创新机制。以深化医改为重点,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带全局,推进医疗机构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按区域整体规划,实行资源重组,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增强医疗服务体系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宏观调控,属地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实行宏观调控和属地化管理,统一规划、准入、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准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六、规划的评价和修订
本规划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南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论证、修订和完善,经湖州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和实施。规划期末对本规划进行全面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