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3信息公开/col/col1229518457/index.html三大攻坚战/col/col1229518516/index.html
  •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18-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南浔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9-1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浔委办〔2018〕22号
索 引 号: 113305250025653474/2018-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南浔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9-19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浔委办〔2018〕22号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办公室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南浔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 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浔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区级各单位:

    《关于南浔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办公室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关于南浔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

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湖州市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切实增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举全区之力帮助支持对口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把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发挥南浔优势,体现南浔特色,着力加强就业、教育、人才和基层组织等重点援助工作,不断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效益和质量,助推对口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携手进入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聚焦目标引领。到2020年我区对口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对口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得到切实提高。

2.坚持需求导向。针对对口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坚持需求导向,开展针对性支援,增强对口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3.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省市要求、当地需求、南浔所能”相结合,充分发挥南浔区在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和信息、市场、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坚持优势互补、勇于创新,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使整个对口支援工作更加具有开放性、参与性、创造性。

4.突出产业援助。一方面加大对对口支援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帮扶,特别是特色农产品的深加工与宣传外销;另一方面有效推动南浔区产业转型中具有转移意向的企业落户对口支援地区。

三、实施内容

(一)强化结对帮扶关系

1.明确结对关系。2018年4月起,我区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立“携手奔小康”行动结对关系(东西部扶贫协作)。此外,参与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工作。

2.建立镇、村结对。我区选取练市镇、菱湖镇分别与广安区的大安镇、石笋镇建立结对关系;我区选取新华村、竹敦村分别与飞凤村、小岩村建立结对关系。(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相关镇)

3.建立学校、医院结对关系。由区教育局、区卫计局统筹安排不少于1所学校、1所医院分别与龙桥街道、江源区、广安区的1所以上学校、1所以上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互派管理人员和医生进行交流培训、跟班学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

(二)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1.增派挂职干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增派赴广安区挂职干部2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选派专技人才。深入了解、掌握对口地区有关专技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实际需求,选派教师、医生、农业及科技等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挂职(一年),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市级部门报送省级部门,由省级有关部门下达派遣计划。(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

3.开展干部人才培训。面向对口地区基层一线,多渠道多形式协助当地开展人才培训,夯实基层人才基础,通过送教上门和来浔办班、挂职锻炼等形式,夯实对口地区基层人才基础,帮助对口地区增强可持续脱贫能力。全年在对口地区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20名以上、驻村第一书记10名以上;培训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4名以上。(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三)推动民生环境改善

1.实施安居帮扶。推进对口地区安居工程、危旧房改造等建设,帮助完善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展示点、小康精品村和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委、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规划分局)

2.加强专业帮扶。重点支持对口地区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援建学校基础设施;帮助对口地区完善县(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帮助当地提高诊疗救治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

3.促进就业帮扶。建立完善劳务协作和服务保障机制,搭建就业信息对接和服务工作平台,通过劳务定向招聘、发布用工信息等渠道,动员我区企业优先安排对口地区贫困劳务人员就业。面向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培训,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我区在对口地区创办的企业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贫困户立足实地、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

(四)推进区域合作交流

1.推进经贸交流。区工商联、区发改经信委、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局等部门根据湖州市及南浔区与对口地区签订的帮扶协议,组织企业赴当地考察,引导有意向的企业在当地投资兴业、落地发展。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在对口地区举办的重要经贸展会,积极为对口地区来浔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提供相关便利,支持两地企业加强经贸交流。(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发改经信委、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区商务局)

2.培育增收产业。结合对口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制订工作方案,依托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等,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蔬菜、林果、畜牧、药材等特色产业,建立农业特色产业园,推动规模化规范化生产和经营,打造名优品牌;积极帮助开拓销售渠道、拓展销售市场,特别是尽快搭建电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促进对口地区特色产品销售,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林局)

3.发展文旅产业。发挥本地区与对口地区互补优势,引导两地旅游企业联合开发旅游市场,加强精品线路设计开发和产品对接,因地制宜带动对口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吸纳更多贫困户就业脱贫。帮助对口地区发掘、提炼一批富有民族文化特征的文化元素、文化品牌、文化产品,实施文化扶贫项目,组织非遗文化展示、文艺巡演,培养文化创意人才,支持民族手工艺发展,在推进民间民俗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同时,拓展文化扶贫途径。(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文体局)

4.实施资源互补。实施土地指标跨省域流转补偿计划。根据国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实施跨省域土地流转补偿计划,重点购买我省对口帮扶地区的土地指标,加快对口贫困县的脱贫攻坚步伐,我区积极做好具体对接工作,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五)培育支援新生动力

1.动员社会参与。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企业助推对口地区教育卫生、扶贫济困、农业产业、科技文化、生态保护等事业发展,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良好格局。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全年组织不少于15家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对接(广安区不少于6家),开展“扶贫献爱心”等活动。组织开展扶贫捐资赠物活动,结合“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捐资赠物。组织开展爱心扶贫接力活动,通过互联网,发挥第三方力量组织发布涉及对口地区的社会公益项目,吸引社会组织、团体和市民认领或推介宣传,实现“一对一”精准扶持。对于热心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区发改经信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各镇、开发区)

2.发挥媒体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宣传力度,每年组织本区媒体赴对口地区采访报道,通过设立专栏、专刊、拍摄专题片、策划主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举措和典型事例;利用“10·17全国扶贫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一批社会力量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先进典型,形成宣传声势。对于其中典型的热心企业和个人,可予以重点宣传。(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区委宣传部、南浔时报、区广电中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浔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对口支援工作汇报。区主要领导每年率团赴对口地区考察调研。今年新增的受帮扶地广安区,首次考察调研在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

2.加强责任落实。区级层面每年与结对地区召开不少于两次扶贫协作联席会议,统筹协商重大事项,解决在帮扶协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同时要加强相互之间的经常性沟通联系,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单位)

3.加强资金投入。对广安区,自2018年起原则上安排2500万元财政帮扶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帮扶资金。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对口地区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县(区)、乡镇、村三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督促对口地区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时、有效,重点支持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加强信息报送。在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的同时,区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员队伍,创新工具载体,完善信息报送、发布、保障三项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区域合作办要加强扶贫协作信息采集和数据统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帮扶工作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每个月向市对口办报送一次数据,同时每季度按要求综合报告扶贫协作情况。(责任单位:区级相关单位)

5.加强督查考核。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每年由区督查办组织对各单位推进落实对口支援地区扶贫帮困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扶贫协作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参照市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年底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本区相关单位进行分类考核,把考核成果作为重要标准,综合考虑有关干部人才的提拔使用和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区委组织部、区督查办)

 

附件:1. 南浔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

2. 南浔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脱贫攻坚任务细化表

 

 

 

 

 

 

 

 

 

 

 

 

 

 

 

 

 

 

 

 

 

附件1

 

南浔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坚定 杨卫东

  副组长:温建飞 钟 其

成  员:徐天林(区委办)

吴叙良(区政府办)

沈利建(区委组织部)

沈振华(区委宣传部)

严振华(区工商联)

吴群英(区督查办)

姚文斌(团区委)

茅雪莹(区妇联)

沈培明(区发改经信委)

陈勤泳(区教育局)

陆利斌(区科技局)

何琪虎(区财政局)

鲁晓丽(区人力社保局)

文  涛(区住建局)

姚国祥(区商务局)

汤雪松(区文体局)

李  强(区卫计局)

姜吴刚(区审计局)

冯  云(区旅游局)

茹 伟(区国土分局)

张  杰(区税务局)

闵金良(开发区)

屠赞宏(南浔镇)

沈振宇(练市镇)

陆松华(双林镇)

王培华(菱湖镇)

谢建伟(和孚镇)

姚永平(善琏镇)

吴丽梅(旧馆镇)

汤佩佩(千金镇)

黄骆意(石淙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吴叙良任办公室主任,周建明、唐志强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南浔区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脱贫攻坚任务细化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成立由区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南浔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分别不少于两次听取对口支援工作汇报。

区委办、区政府办

区域合作办

年底前

2

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立“携手奔小康”行动结对关系,区主要领导年底前完成赴广安区调研对接、结对任务。每年率团分别赴对口地区考察调研不少于一次。

区委办、区政府办

区域合作办

年底前

3

每年与结对地区召开不少于两次扶贫协作联席会议。

区级相关单位

长期

4

5月底前,我区选取两个镇分别与广安区的大安镇、石笋镇建立结对关系;我区选取两个村分别与飞凤村、小岩村建立结对关系。龙桥街道和江源区方面,依照广安区结对经验,根据两地需要积极建立结对关系。

区政府办、区域合作办

年底前

5

分别与龙桥街道、江源区、广安区的1所以上学校、1所以上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互派管理人员和医生进行交流培训、跟班学习。广安区学校、医院6月底前完成结对任务。

区教育局、区卫计局

年底前

6

增派2名干部赴广安区挂职。

区委组织部

年底前

7

选派教师、医生、农业及科技等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挂职(一年)。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

区农林局、区卫计局

区域合作办

年底前

8

通过送教上门和来浔办班、挂职锻炼等形式,协助当地开展人才培训。全年在对口地区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20名以上、驻村第一书记10名以上,培训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4名以上。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区域合作办

年底前

9

推进对口地区安居工程、危旧房改造等建设,帮助完善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展示点、小康精品村和特色小镇。

区发改经信委、区住建局

区农林局、区规划分局

区域合作办

长期

10

支持对口地区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援建学校基础设施;帮助对口地区完善县(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帮助当地提高诊疗救治水平。

区教育局、区卫计局

区域合作办

长期

11

建立完善劳务协作和服务保障机制,搭建就业信息对接和服务工作平台,通过劳务定向招聘、发布用工信息等渠道,动员我区企业优先安排对口地区贫困劳务人员就业。面向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培训,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我区在对口地区创办的企业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贫困户立足实地、自主创业。

区工商联、区人力社保局

区商务局、区域合作办

长期

12

每年组织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1次以上,引导有意向的企业在当地投资兴业、落地发展。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在对口地区举办的重要经贸展会,积极为对口地区来浔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提供相关便利,支持两地企业加强经贸交流。

区工商联、区发改经信委

区科技局、区国资委

区商务局、区域合作办

长期

13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蔬菜、林果、畜牧、药材等特色产业,建立农业特色产业园,推动规模化规范化生产和经营;搭建电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促进对口地区特色产品销售,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

区商务局、区农林局

长期

14

引导两地旅游企业联合开发旅游市场,带动对口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吸纳更多贫困户就业脱贫;帮助对口地区发掘、提炼一批旅游资源,拓展文化扶贫途径。

区旅游局、区文体局

长期

15

实施土地指标跨省域流转补偿计划。

区国土分局

年底前

16

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企业助推对口地区事业发展;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6家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对接;组织开展扶贫捐资赠物活动和爱心扶贫接力活动。对于热心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税前扣除。。

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区发改经信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各镇(开发区)、区域合作办

长期

17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宣传力度;宣传一批社会力量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先进典型。

区委宣传部、南浔时报

南浔广电、区域合作办

长期

18

按照省、市要求积极落实相关帮扶资金,自2018年起原则上安排2500万元财政帮扶资金,于5月底到位。

区财政局

长期

19

监督对口地区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对口地区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督促对口地区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区域合作办

长期

20

建立信息员队伍,加强扶贫协作信息采集和数据统计,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扶贫信息。

区级相关单位

长期

21

对各单位推进落实对口支援地区扶贫帮困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区督查办

长期

22

对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分类考核。

区委组织部、区督查办

区域合作办

每年年底

 

2300635-40895-133-精准脱贫

分享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