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3聚焦南浔/col/col1229211052/index.html公告公示/col/col1229211113/index.html
  • 公告公示
  • 当前位置:

    首页
    > 聚焦南浔 > 公告公示

湖州市南浔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座谈会报告

    日期:2018-08-03 来源:区发改经信委 字号:[ 大 中 小 ]

  一、座谈会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湖州市南浔区物价局于2018年7月27日下午在湖州市南浔区政府会议中心一楼一号会议室组织召开湖州市南浔中心城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座谈会。南浔区物价局副局长姚国峰主持会议;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社区居民、专家学者等22人参加了座谈会,湖州市南浔区物价局物价科科长顾玉弟作为定价方案陈述人向会议陈述《湖州市南浔中心城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方案》,22名座谈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二、座谈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22名座谈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条:

  1.绝大多数座谈会参加人认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财力,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也提升了南浔城市品位,表示理解和支持。

  2.大部分座谈会参加人认为制定标准和方案理由比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考虑了广大居民的利益。制定标准依据可信,物价局提出的标准分类比较合理,在经济上还是可以承受的。

  3.部分座谈会参加人要求有关部门及交投集团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使政府的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4.部分座谈会参加人提出30分钟免费停车时间太短,要求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

  5.个别座谈会参加人提出停车收费后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态度。

  三、对座谈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1.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是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2.5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养护、经营和管理;交通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新能源开发、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投资;教育投资等。

  交通集团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将在南浔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11个公共停车场。新建停车场包含頔塘南岸地上地下停车场、高铁站地上地下停车场和福利中心停车场等。另外公司已收购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泊位11058个(北至頔塘、东至虹阳路、南至湖浔大道、西至南浔大道)和18个公共停车场停车位4494个。新建停车场和原停车场(位)改造营运预计投入十多个亿。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湖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8〕80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定价范围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停车场,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等内容,并采取适当简易方式确保30分钟免费停放时间落实到位。

  4.要求交投提高服务水平,要以“群众满意、方便、社会称赞”标准开展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

湖州市南浔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分类收费标准

停车场类别

计 时 收 费 标 准

免费停车时间

基础时段收费

一类区

二类区

 

城市道路公

共停车泊位

 

15分钟以内(含),

市民服务中心区域1小时以内(含)

第1小时内(含)

2.5元/半小时

8:00--21:00  1小时以上

核心区:3元/半小时;

一类区:2.5元/半小时。

 

21:00--次日8:00

每次收费5元。

8:00--18:30  1小时以上

2元/半小时;

 

 

18:30--次日8:00

免费。

交通场站

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含)

2小时以内(含)

5元

2小时以上

地上:5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30元,24小时内最高40元;

地下:4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25元,24小时内最高35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部分,按3元/小时累进计费。

2小时以上

地上:4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25元,24小时内最高35元;

地下:3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20元,24小时内最高30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部分,按2元/小时累进计费。

公立医院

配套停车场

30分钟以内(含)

 

4小时(含)

5元

4小时以上

地上:3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15元,24小时内最高20元;

地下:2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10元,24小时内最高15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体育场馆

配套停车场(8:00-21:00)

2小时(含)

5元

2小时以上

地上:3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15元,24小时内最高20元;地下:2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10元,24小时内最高15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政府投资的

公共停车场

(8:00-21:00)

30分钟以内(含)

2小时以内(含)

5元

2小时以上

地上:3.5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25元,24小时内最高35元;

地下:3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20元,24小时内最高30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2小时以上

地上:3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20元,24小时内最高30元;

地下:2元/小时,12小时内最高15元,24小时内最高20元;

 

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备 注

(1)上述停车收费标准为一个小型车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大型车按所占停车位数合并计算。使用机械式、立体停车等非普通地面停车的,可以在上述标准外加收停车费,每次最高加收3元。

(2)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市民服务中心周边道路泊位免费1小时不计入停车计费时间);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尾数时间不计入停车计费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尾数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3)停车收费管理区域划分。一类区为嘉业路—朝阳西路—南林路—頔塘—嘉业路以内(含)区域及古镇周边区域,包括区域内各类停车场及道路泊位;中心城区范围一类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区;道路泊位核心区为泰安路—-南西街—便民路—虹阳路—人瑞路—南林路—泰安路相交范围内(含)道路泊位。

(4)每日21:00时—次日8:00时(含)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核心区、一类区范围)停车,每车次收费5元(21:00后进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免费),该时段包含在24小时计费周期之内。

(5)停车场为周边居民提供长期停车服务,双方可参照周边住宅小区协商确定停车费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对外开放的专有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服务监督电话以及12345举报电话

 

 

                                                                                 湖州市南浔区物价局

                                                                                     2018年8月3日

 

1444006-28423-133-公告公示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