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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涉无证行医 被查
区卫生监督所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千金镇一药店存在非法行医行为,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赶到该药店,发现一张桌子上放有若干张由工作人员顾某签名的处方笺。执法人员现场当即要求顾某出示证件,但顾某未能出示行医相关资质证明。与此同时,该药店也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随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了解,得知药店店主高某雇用了未取得处方权的顾某,以为病人开具处方的方式销售处方药,通过查阅药品销售记录,查实了该药店的违法所得。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药店予以取缔,并于当日对该药店涉嫌无证行医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处方药,顾名思义,就是需要经医生诊断病情,拿着处方才能购买的药。“滥用处方药,极易产生毒副作用,同时药物的禁忌还有很多,我们应该在专业的指导下合理用药。”区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温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购买处方药必须要有正规医疗机构的医生所开具的处方,如果是由药店坐堂医生开具处方的,应注意了解对方是否有相应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