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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给农村家宴上保险
“干我们这行,风险总是存在的。有了保险后,我感觉踏实多了。”双林镇雉头村从事了40多年乡村厨师的王细毛如是说。
据了解,王细毛口中所说的“保险”,正是今年村里和保险公司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从签署起的往后一年内,村内2240名村民因农村家宴而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原本由主办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由保险承担。
在我区,家宴是传统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众多亲朋好友交往聚集宴饮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家宴聚餐活动呈次数增多、规模增大的趋势,由此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风险也呈上升趋势。
为更好地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近年来,在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区食安办为保险机构和投保单位搭建合作平台,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并把重点放在农村集体聚餐等人群聚集点。
记者了解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规定的每人年保费仅为1元,且这笔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即各村委会全额购买。
保险理赔方面,在保险期内,不管是因为疏忽或过失,而致使3人及以上食用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食用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都可以获得赔偿。届时,参保对象只要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即可享受保险公司的专业理赔服务。记者得知,该保险可分担参保对象90%的医疗费用,且每人每次最高赔偿1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100万元,累计限额最高为500万元。
除了农村家宴,我区还把大型餐饮服务和配送单位、农家乐等旅游人群集聚的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规模以上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大型以上食品批发单位等纳入食品安全责任险范围,鼓励各保险公司以“食品安全责任基本险+附加险”的结构制定保险承包方案。
同时,在全区食品安全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年度培训与工作会议上加大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相关责任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参保意识,扩大覆盖面。据统计,截至4月6日,全区已投保单位达1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