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人民政府
 
首页 图片信息 消防动态 最新文件 政务公开 消防常识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日期:2015-09-01 字号:[ ]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发布“9·3”阅兵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提醒民众注意维护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

  备受瞩目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活动即将进行,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消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不仅关系到您和家人的幸福平安、关系到您单位的切实利益,甚至有可能对国家荣誉、首都形象带来影响。维护消防安全、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是消防法规定的社会单位和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障活动安全顺利、保证您和您单位的自身安全,不冒烟、不起火是你我的共同心愿,在此消防部门提示您:

  1、生火做饭看住火源,烧水炖菜人不离开,请再擦洗一次油烟罩,不躺卧吸烟,不乱扔烟头,家中有未成年人和老人的,监护人要落实监护责任。

  2、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外出时关闭电源开关。

  3、正确使用、每天检查燃气用具,并保持燃气用具清洁。使用期间人不离开,使用之后关闭灶具阀门的同时关闭总阀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总阀门,迅速开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不拨打手机,防止出现电火花、敲击火花、明火。

  4、清理干净阳台、楼道、屋顶、房前屋后的可燃杂物、各类堆积物。对干枯草坪、干枯植物进行洒水湿化,降低发生火灾的几率。

  5、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应急车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6、社会单位和沿街经营门店要落实日常巡查看护和值班值守人员,开展邻里互助、单位联防,不间断自查自改身边的火灾隐患,备好灭火器和灭火用水,不违章用火、用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避免起火冒烟。

  消防安全离不开你我的共同参与,您的举手之劳、点滴奉献、一句提醒,就可能避免一起火灾事故。

 
主办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13-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公网安备 33050302000299号 浙ICP备05005131号-1 网站标识码:3305030003 联系电话:0572-302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