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人民政府
 
首页 图片信息 消防动态 最新文件 政务公开 消防常识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浔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8-24 来源:南浔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南浔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南浔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灭火应急救援联动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汇总上报等工作。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古镇管理委员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

    对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订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

    2.重点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学校、医院、宗教寺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居住房屋,文物古建筑为重点。

    对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出租居住房屋,主要检查房东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及形式,电瓶车集中存放及充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情况。

    对文物古建筑和宗教寺院,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车通道及人员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用火用电设施改造,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省、市、区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安监、市场监管、文体、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民宗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公共消防基础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修检查。主要检查中心城区、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根据“十二五”规划,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历史“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检查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情况,以住建等单位为主导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检查。主要检查按照国家《乡镇消防队标准》、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61号)等要求,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历史“欠账”,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三年建设发展规划(2015年~2017年)》等情况;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情况。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责任检查。主要检查各镇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署落实消防宣传工作;各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和培训计划制定情况;宣传部门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行业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等情况。

    2.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检查。主要检查落实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要求,完善“七进”工作机制情况;组织基层网格化力量、消防志愿者开展“进村(社区)入户”活动情况;中小学校落实消防知识进教材和每学期4课时的消防教学要求,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情况;消防知识技能纳入新生军训内容,开展“听一堂消防课,参加一次疏散逃生演习,体验一次消防实操,读一本消防知识小册子”活动情况;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以及“听一堂消防课,参加一次疏散逃生演习,观看一次消防管理示教片”为重点的“三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公共交通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情况;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员工“一懂三会”情况;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情况。

    3.媒体消防宣传情况。主要检查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提示短信的情况。

    (四)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主要检查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制定、社会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建设、灭火救援物资储备情况,以及多部门联合开展石油、化工以及地震等灾害实战拉练情况。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逐一明确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具体任务,针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开展检查,切实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行业部门责任。安监部门要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重点开展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文体、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民宗、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财政、规划、住建、供水、电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消防规划编修、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三)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各警种间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全警动员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力推动各行业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要加强与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对执勤训练工作开展深入细致检查,提升灭火救援实战打赢能力。

    (四)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五、时间步骤

    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时间(6月15日)。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阶段(6月16日至9月10日)。采取综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排查,摸清单位底数、掌握单位基本情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区安监、市场监管、民政、文体、民宗、旅游、卫生计生、教育、民宗、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分级、分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工作制度,对难以把握的,要及时与公安消防部门对接,制定科学合理的应对措施,促进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由区消安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开展情况统一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统筹,部门联合。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活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指导培训,规范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要掀起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各地、各部门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服务企业、助推经济的做法和成效。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各部门要及时提炼工作方法、经验和成效,每半月报一篇工作动态信息至区消防大队,由区消防大队统一编制印发。

    (四)跟踪问效,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请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古镇管委会),安监、市场监管、民政、文体、民宗、旅游、卫生计生、教育、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于6月22日前将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情况报区消防大队(传真:0572-3708907)。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13-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浙公网安备 33050302000299号 浙ICP备05005131号-1 网站标识码:3305030003 联系电话:0572-302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