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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市区供水价格调整

    日期:2014-03-27 来源:湖州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下月起,市区自来水价格将上调,其中“一户一表”第一级水量的价格上调0.23元/吨;同时,阶梯水量中第一级水量上限也增加了3吨/月•户;低保边缘家庭水费返还的水量则增加5吨/月•户。
  此次供水价格调整范围包括湖州市水务集团(含南浔分公司)、湖州市织里自来水有限公司、湖州双林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湖州练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内的供水区域。新水价自今年4月1日(用水时间)起执行。
  居民生活用水方面,“一户一表”用户第一、二、三级水量的价格分别由原来的1.67元/吨、2.51元/吨和3.34元/吨,上调至1.90元/吨、 2.85元/吨和3.80元/吨;合表用户供水价格则由1.72元/吨上调至1.9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中,均由2.32元/吨上调至2.55元/吨,特种用水则由3.47元/吨上调至3.95元/吨。与此同时,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用户第一级水量上限从每月每户12吨提高到15吨,二、三级水量上限不变。
  另外,生产经营企业内可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居民住宅的附属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等用水也被增加列入居民生活用水;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等用水则被列为特种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范围则包含了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之外的全部用水。
  测算显示,供水价格上调平均幅度约11.16%,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及合表用户水价提高幅度分别为13.77%和13.37%。居民家庭如按原一级水量上限12吨/月•户计算,月支出增加2.76元;按二级水量上限25吨/月•户计算,月支出增加4.33元;而“一户一表”用户一级水量和居民合表用户用水占居民总用水量超过90%。
  同时获悉,我市继续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水费补贴,其中包括低保困难家庭、享受低保补助金的残疾困难家庭、低收入职工家庭,即按每户每年60吨的水量实行水费返还;对低保边缘家庭实行每户每年30吨的水费返还。(费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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