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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挂失后存款被冒领银行是否担责
问:今年6月3日我发现自己的一万元存单丢失,便打电话到银行挂失,银行工作人员受理后,查明我的存款仍然存在。但是第三天我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存款已被人冒领,请问:电话挂失后存款被冒领,银行是否担责?
答:我国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签的印章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住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从该条例可以看出存款挂失公为书面挂失和口头或函电形式挂失,但无论哪种挂失。储蓄机构受理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结合你的情况你发现存单丢失后,立即打电话给银行要求挂失,银行工作人员查明该存款仍在没有被支取,且受理了你的挂失。此时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止付手续,致使你的存款被冒领,银行的行为违反了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具有明显过错,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